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学校和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班级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现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师〔2015〕9号)、《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铜教纪〔2016〕1号)和《关于印发<中共枞阳县纪委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枞纪发〔2017〕128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启好
副组长:张福新 周淑华 刘玉琴
成 员:张天厚、余才干、张要武、王 静、祖祝生、何晓云、陆爱谛、李春光、鲍晨霞、陈晓明、方同霞、各年级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要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日常事务。
二、专项治理内容
(一)违规组织、要求学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
(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行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专项治理
1、动员部署
我校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了解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学校网站、广播、橱窗、教师QQ群和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县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学校召开专项会议进行统一部署,与各位在职教师签订承诺书。
2、自查自纠
(1)个人自查。每位在职教师要依照相关文件,着力查找是否有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是否有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是否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每位教师要撰写自查报告交学校审查。
(2)学校排查。通过问卷调查、家庭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本校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做到不留空白。设举报邮箱:1010789199@qq.com。
(3)及时整改。学校对教师自查和学校排查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查出的有偿补课行为先整改后处理,12月10日之前整改到位。
(4)公开承诺。学校要与各位教师签订拒绝违规办班、有偿补课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规定,教师承诺在学校醒目位置和校园网站进行公示。
(5)建立周报告制度。各年级组每周五上午十点之前报校办公室。
3、总结评估。
学校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学校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时上报中心学校与县教体局。
(二)第二阶段:巩固提高
要进行“回头看”,检验专项治理成效。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坚持“从严治教、廉洁从教”的原则,把治理有偿补课活动作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强化措施,常抓不懈,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有效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
四、责任追究
(一)经查实,教师确属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报教体局和中心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给予以下处理:
1、情节较轻的(或初次查实),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当事人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2、情节较严重的(或经第二次查实),除予以上述处理外,当事人所聘教师职称和职务工资降一档,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允许参加高一级职称申报。
3、情节严重(或经三次查实以上),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除按照上述2项处理外,当事人调离工作岗位。
4、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免除职务处理;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延期转正,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保证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质实效,学校成立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维护人民教师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进一步增强班级和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校是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主要责任单位,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校长和二级机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分管主任和年级组长是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主要联系人。要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为内容,组织教师开展学习,强化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倡导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要及时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班级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工作会议等形式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完善制度,形成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
枞阳县枞阳小学
2017年12月6日